高标准农田建设占地补偿是什么?

时间:2024-03-23 作者:北京律师

工程占用农村土地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征收耕地的,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
2、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3、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
4、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耕地补偿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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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占用农村土地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征收耕地的,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
2、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3、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
4、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耕地补偿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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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在我国的规定是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旱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
1.3万元;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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