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出租房放假期间水管连接处漏水导致楼下损失该由谁承担

时间:2024-04-16 作者: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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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业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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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首先应分清谁的责任造成的漏水,由责任人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
1、如果是房屋装修的原因造成的漏水,殃及楼下,造成的损失应有房东负责。
2、由于水管老化、管件松动而漏水,房东没有及时更换,并且房客刚搬来并不知情。由漏水致使楼下损失,这个是房东的责任,房客不承担责任。
3、房客发现水管老化,房东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的楼下损失,应视由房东负主要责任,房客负次要责任。
4、如果是房客因忘记关水管,造成的楼下的漏水损失应由房客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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