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三个月能判吗

时间:2024-04-03 作者:北京律师


一、刑事案件一般多久可以判下来
1、一般刑事案件最快会在五个月之内就进行宣判。当人民法院受理开庭之后,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做出宣判,如果因为刑事案件情节过于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的审判时间,如果造成的影响特别严重可以申请延长三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事案件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法律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
4、客观要件,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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