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施工不开外经证的后果是什么

时间:2024-03-07 作者:北京律师

异地施工不开外经证的后果是企业无法回到公司所在地开出经营发票,无法给当事人支付费用。若是没有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罚款为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合同解除后,尚末履行的,终止履行;己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作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4、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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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施工不开外经证的后果是企业也无法回到公司所在地开出经营发票,这样劳务接受一方就无法给当事人支付费用。
没有施工许可证开工是一种违法行为。若是没有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罚款为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因为办理外经证企业一般都是建筑业纳税人,需要在劳务发生地办理纳税后回企业所在地开出发票。
所以,办理外经证是合理取得发票并照章纳税的一种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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