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工厂辞退而失业,但公司拖欠了我三天的工资,是否构成违法?

时间:2023-11-20 作者:北京律师

被辞退的,在离职时就应当结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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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拖欠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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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公司辞退后,公司应当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拖欠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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