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赔偿农民因非法行政拘留导致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

时间:2023-09-22 作者:北京律师

法律分析:可以告。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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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
1、可以向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局提出复议,或者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2、也可以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提出要求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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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
1、可以向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局提出复议,或者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2、也可以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提出要求国家赔偿。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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