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口头遗嘱不能作数吗?

时间:2024-08-24 作者:北京律师

口头遗嘱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人必须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以真实、合法的意愿表达遗嘱内容,并且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特别是在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可以作为有效方式,但一旦危急情况消除,应尽快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的形式重新确认遗嘱,否则口头遗嘱将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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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并非必须通过公证才能生效,公证只是提高遗嘱效力的一种方式。如果不选择公证,只要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遗嘱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遗嘱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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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是否满足特定条件。这些条件包括: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真实并符合法律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以及危急情况下订立,并在危急消除后重新确认。只有在这些条件得到满足时,口头遗嘱才被认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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